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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措施
2019-06-12 10:33: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惠山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高检院未检“双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精神,探索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帮教工作新机制,根据惠山区检察院前期与区司法局共同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社区帮教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近日,惠山区检察院会同惠山区司法局对两名涉罪未成年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进行训诫并落实社区矫正、帮教考察措施。

  在依托《办法》的基础上,惠山区检察院根据工作实际,联合区司法局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因涉嫌盗窃罪而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吴某某、田某某落实《办法》规定,以监督促矫治,将“教育、挽救、感化”工作延伸至刑罚执行阶段,同区司法局与被条件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共同签署《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落实“一人一档案、一次入矫宣誓、一节法治课堂、每季度一次约谈、一场解矫仪式”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监督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顺利完成矫正,切实改过自新。惠山区检察院确定专人负责对接工作,细化社区矫正、帮教的内容和形式,分析个案管控困难的主客观因素,设立符合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帮教特点的亲职教育程序,建立“吴某某、田某某社区矫正、帮教”微信群,随时掌握其行动、思想情况,并就相关法治教育内容定时推送,督促其完成社区矫正、帮教任务,确保其真正悔过自新,顺利度过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同时,惠山区检察院还探索以现场会的形式开展个案执行监督,通过当面训诫、分析问题、完善方案等,督促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改善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社区监管,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长效管理机制。

  下阶段,惠山区检察院将会同区司法局对该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为期6个月的考察工作,并借助专业志愿者服务队,在考察期内对其进行观护帮教和定期家访,实现检察官训诫、亲职教育与司法志愿者专业帮教的同步衔接,确保实现教育帮教效果的最大化。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