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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检察院发出首份未成年人教育培训行业“从业禁止令”
2019-06-28 12:03: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宜兴市检察院

  近日,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禁止我市某培训机构老师袁某刑罚结束三年内再次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该建议成功被法院采纳。据悉,这也是市检察院发出的首份未成年人教育培训行业“从业禁止令”。

  “这份‘禁止令’是我们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和震慑作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的一道‘护身符’。”该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蒋亚芳表示。在2018年9月至10月期间,我市某培训机构老师袁某利用职业便利,侵害了一名年仅7岁的学生。案件移送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全面审查案件细节,认定袁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罪,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市检察院通过量刑建议,建议法院在判处刑罚外,判处被告人袁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我们一直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蒋亚芳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积极探索联合公安、教育、卫生、人社等职能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医疗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入职审查制度,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