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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入选江苏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2017-12-19 13:44:00  来源:SRC-27072715

  近日,在省残联、省高院、省检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江苏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经典案例评选活动中,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成功入选江苏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张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当事人张某某因工致残,不服法院按80%比例执行其工伤赔偿金而申请检察监督。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通过检察建议纠正了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确保了当事人工伤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同时,该院承办人在办理该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案过程中,发现无锡市社保中心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方式上存在问题,遂通过检察建议促使社保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可选择性给付模式,每年惠及3万多名工伤职工,有利于从源头上避免更多侵害因工致伤、致残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司法办案为残疾弱势群体发声,响应了“让每一个残疾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和权益保障”的号召,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