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响应最高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部署, 9月3日至7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一周的“校园活动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制发21份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提前调研、制定方案。在专项活动开展前期,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对宜兴城区以及乡镇中小学设立情况做基本调研。依据教育局提供的资料制作城区学校分布表,绘制各个学区中小学的分布位置图,并据此有针对性地开展摸排活动,提高调查效率。成立两个专门调查小组,每组至少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法警。通过行动地图并综合考虑宜兴中小学的实际情况,确定丁蜀学区、徐舍学区等乡镇学区为调查重点。密集走访、蹲点摸排。按照行动地图上的学校分布连续作战一周,从密集区到稀松区,时间段选择下午四点、五点中小学放学高峰期,先后对张渚中学等25所中小学校周边无证速食、热食摊贩违规经营现象现场调查,拍照取证。发现问题,及时建议。通过调查发现和桥实验小学等7所学校及周边存在违规经营的热食摊贩,学校周边经营环境未得到及时整治,部分经营现场未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未采取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卫生防护设施等问题。在认真研究《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后,以连带监督的办案方式,向宜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共计21份,附相关现场照片,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