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疫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2月27日,梁溪区检察院与梁溪区司法局补充会签了《关于疫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通过线上、线下协同联动,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做到疫情防控和办案工作两不误。
一是开展值班律师“线上”工作,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聚集、见面,确保既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又依法履行职责,对适用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值班律师通过网络视频为接受梁溪区检察院讯问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采用网络见证、网络签字方式确认犯罪嫌疑人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是开设电子阅卷“绿色通道”,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职。梁溪区检察院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需要提供法律帮助、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案件告知值班律师,并提供网络终端登录方式。值班律师采取网上阅卷方式了解案件情况。
三是保障值班律师会见工作,保证被羁押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至监管场所提供法律帮助、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在收到梁溪区检察院提交的相关案件信息后,按照省律师协会与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和保障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反馈给梁溪区检察院。梁溪区检察院派员共同做好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工作,并提供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