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无锡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职能,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做起,精准运用申诉和解、检察听证、上门释法等方式,促使一批积案、难案获得实质性化解,助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01重民需,“即时和解”化干戈
注重当事人需求,及时结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市检察院在办理尤某与赵某健康权纠纷案件中,承办检察官经过耐心沟通发现:申诉人尤某对法院判决始终不服,要求按公司规定和责任分担比例重新计算受害人赵某的误工费;而赵某经过两年四场诉讼,希望尽快案结事了。同时,检察官经过对案件卷宗仔细研读、详细梳理认为:该案原审法院对误工费的计算确有错误,但争议金额较小,若提出抗诉后经省检察院审查、抗诉、再审、执行回转——漫长的流程下来,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而且不利于及时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若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则能切实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减少当事人讼累,实现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
经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赵某自愿退还部分执行款,一揽子解决纠纷,双方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一场历时两年的诉讼获得实质性化解,案件取得了“比抗诉更优”的社会效果。
02应民呼,“延伸服务”减矛盾
用好检察听证,响应群众呼声,已结案件不推诿,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市检察院在办理朱某与某公司等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申诉人朱某在一审、二审中主张某公司返还涉案商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二审维持原判,再审申请驳回。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朱某单独要求某公司返还涉案商铺,将影响其他业主商铺的效用,原审判决并无不当。承办检察官经多次沟通,积极引导和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市检察院于2020年4月10日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收到文书后,朱某频繁来信来电来访,承办检察官耐心接待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的同时,积极联系物管会、涉案公司、街道办等相关单位,沟通解决方案。2021年5月27日,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等全程参与。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协调下,朱某与涉案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一场历时五年多的商铺使用费之争获得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得到案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达到“听证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03体民情,“上门释法”显情怀
体恤群众困难,送法上门倾听民声,帮助解开二十年心结。
市检察院在办理何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该案在法院审理环节并未进入实体审查,案卷材料极少,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并不能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何某年逾八旬、腿脚不便且远居南京,承办检察官先是通过电话沟通,向其了解相关情况,但因何某高龄耳背,沟通困难,何某坚决要求从南京至无锡当面陈述案情。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主动上门办案,通过当面倾听和释法说理,何某对案件涉及的诉讼时效等法律问题有了进一步了解,并表示会耐心等待检察机关的办理结果。在收到不支持的结案文书后,何某未再来电来访。
上门释法不仅减少了特殊当事人的奔波之累,而且面对面沟通更有利于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无锡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让公平正义看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