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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部署-创新举措】重磅!无锡检察一案例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2020-12-11 16:31:00  来源: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12月11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第三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在浙江省湖州市召开,会上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三批),为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长江沿线省市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办案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引。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长江江滩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江苏省江阴市

  长江江滩生态环境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非法填埋废物 江滩违建 快速检测实验室

  【要旨】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线索平台发现线索,利用快速检测实验室和无人机等设备调查取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职,修复被破坏的江滩。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至12月,涉案码头整改前后现状对比图及整改示意图。

  2010年11月起,某公司在其租赁的长山北麓大庆港西北侧长江江滩上,采取倾倒渣土、钢渣、河道打桩等方式进行非法填滩,并违法建设码头、货场等建筑物,占用江滩面积达150亩。在此期间,相关行政机关多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责令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2018年12月,大庆港东北侧岸壁式码头及堆场工程全部拆除,但非法填滩形成的150亩码头区域一直存在,影响长江航道安全和防洪工作开展,长江岸线未能恢复原状。

  【调查和督促履职情况】

  2019年8月,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江阴市院)借助“互联网+”,研发集线索自动抓取和智能分析研判于一体的“智慧公益诉讼平台”,在一次日常抓取线索过程中实时扫描到本案线索,初步核实后决定立案办理。办案人员调取了有关行政执法证据材料,了解某公司行政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运用无人机取证、现场实地勘验等方式,固定某公司非法侵占长江岸线的事实;委托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对涉案土样、水样进行采样检测。确定相关违法事实后,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履职依据,分别向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水利部门依法对某公司非法倾倒渣土、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要求该公司停止擅自填滩、侵占河道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建议生态环境部门对某公司在长江滩地填埋的固体废物跟进监测,发现污染情形,依法及时处理。发出检察建议后,江阴市院持续跟进监督,先后5次参加由属地政府、水利、生态环境、国土等多部门召开的大庆港整治联动会议,研判13份大庆港码头整治工程资料,与相关部门共同会商研究长江岸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问题;每周2次赴大庆港现场,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初,在江阴市院与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多重合力下,被非法占用的长江江阴段江滩已完成整治,共移除土石方24.2万立方米,拆除钢筋砼构件500立方米,长江岸线得以恢复原状。

  【典型意义】

  江滩是长江生态环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中,检察机关借力“互联网+”技术,实现快速对生态环保类案件线索进行筛查,破解线索发现难、评估难问题。利用无人机等现代技术装备,克服地理条件的限制,顺利完成取证固证及跟进监督工作,发挥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动态监控作用,保证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为江滩修复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