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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回扣去了哪里?
2017-08-23 15:07:00  来源:

  “感谢检察官揪出另一个幕后主使,也帮我们追回了更多损失。”7月28日,由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蔡佳佳、孔明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审理。庭审后,被害人华丽霞给办案检察官承林峰打来电话。

  本金利息打水漂 

  2016年3月,江苏省江阴市警方接到多名被害人报警,称通过江苏捷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捷汇公司)投资境外基金的钱拿不回来了。 

  警方调查发现,作为一家投资公司,捷汇公司主要通过高额利息、口口相传、开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吸引客户投资一款名叫“OGL基金”的境外理财产品。从2015年12月开始,“OGL基金”网站提现出现了迟延,资金也不能全额到账。到了2016年3月,网站陷入瘫痪,无法提现,捷汇公司法定代表人孔明丽不知所踪。警方随即对孔明丽展开抓捕,并查封了捷汇公司。 

  2016年5月25日,江阴市公安局以孔明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请江阴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陌生的银行账户 

  经过初步审查,承办检察官承林峰发现,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共涉及60余名被害人。他们在孔明丽本人及公司员工的介绍下,以购买外汇基金的名义,由孔明丽代理或者本人亲自到OGL网站进行注册,购买网站“OGL基金”和“澳汇宝”等理财产品,涉案金额高达1850余万元。所有资金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到境外。 

  承林峰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孔明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梳理孔明丽专门接收网站返佣(即“回扣”)的银行卡交易流水时,承林峰发现了一个定期交易记录很可疑。银行交易记录显示,从2014年5月到2015年4月间,每当有一笔返佣入账,孔明丽都会转账到一个名为“蔡佳佳”的银行账户,而且每次转账的金额都是返佣总金额的一半左右,而投资者名单和公司员工名单中,却没有“蔡佳佳”这个人。 

  发现疑点后,承林峰和公安机关承办人员进行了沟通。公安机关调查后反馈,孔明丽和被害人都没有提到过蔡佳佳这个人,因此没有展开进一步侦查。 

  承林峰没有轻易放过这一细节,而是再次对孔明丽进行讯问。一开始,孔明丽还想继续隐瞒,但几个回合交锋下来,她看再也瞒不下去,于是将和“闺蜜”蔡佳佳合开公司的事情和盘托出。 

  半路退出的“闺蜜” 

  2014年初,孔明丽和“闺蜜”蔡佳佳认识了马来西亚籍男子李文坚。李文坚对外身份是深圳东方金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自称专门代理国外的外汇基金业务,旗下产品“澳汇宝”资金安全,收益高,每月返还收益可立即提现,一年期固定收益可达30%至50%。他承诺,如果孔明丽和蔡佳佳在江阴成立分公司,推广“OGL基金”和“澳汇宝”产品,可以拿到客户投资额16%作为返佣。 

  面对高额回报诱惑,二人很快成立江阴东方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明丽是法定代表人,占55%的股份,蔡佳佳占45%的股份。 

  公司成立后,二人开始从自己认识的朋友中发展客户投资“澳汇宝”产品。为了提高公司业绩,她们还鼓励客户再介绍其他人来投资,并许诺介绍人可以拿被介绍人投资额3%的佣金,如此一环套一环的发展模式很快蔓延开来。 

  雪球越滚越大。孔明丽野心勃勃地要发展苏锡常周边市场,蔡佳佳却隐隐感觉到不安。因为担心出事,蔡佳佳提出中途退出。两人商量后决定,公司所有客户和固定资产归孔明丽所有,条件是要注销两人合开的江阴东方金德公司,新公司的一切事务均和蔡佳佳没有瓜葛。孔明丽认为蔡佳佳胆子太小、目光短浅。 

  2015年4月,两人一起注销了原来的公司。很快,孔明丽独自成立了捷汇公司。 

  成功追诉漏犯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承林峰列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相关证据。同时,承林峰也自行展开补充侦查,对蔡佳佳是否涉嫌共同犯罪进行取证。 

  承林峰首先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了江阴东方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注销的相关书证,又对相关早期的投资人进行了取证,再进一步梳理相关银行流水账目,核实到孔明丽和蔡佳佳合作期间共吸收公众存款960余万元,至2015年4月公司注销时,蔡佳佳共获得利润24万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570余万元。 

  经过一系列侦查取证,承林峰认定蔡佳佳和孔明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应对蔡佳佳予以追诉。 

  2017年3月8日,犯罪嫌疑人蔡佳佳到案,随后被批准逮捕。3月28日,江阴市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孔明丽、蔡佳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