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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数据公开】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五化”新特征预防治理需要新思路
2018-02-28 16:02:00  来源:

  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2014年以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共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4422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续高发的同时,呈现出“五化”新特征。面对新形势、新特点,亟需调整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思路,转移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类型多样化,涉及罪名越来越广泛。传统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暴力犯罪、财产型犯罪和性侵犯罪三大类型,其中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强奸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传统常见罪名,在2014年起诉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涉嫌上述罪名的被告人占总数的87.32%。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往未成年人不涉及的犯罪开始出现并逐年增多,传统常见罪名占比逐年下降,2017年起诉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涉嫌上述传统罪名的被告人仅占总数的59.38%。与此同时,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开设赌场等案件占比逐步增大。以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为例,2014年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仅9名,到了2017年增加至33名,增幅高达266.67% 

  手段成人化,犯罪后果越来越严重。当前互联网极度发达,智能手机全面普及,未成年人获得不良信息、习得犯罪手段、购买犯罪工具越来越容易。未成年人在尚未形成健全人格、正确价值观的情况下,过早与外界社会接触,会加快其社会化速度,一些未成年人沾染了成人社会的不良习气,在不法利益的诱惑下,原先只有成年人才会实施的犯罪手段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也开始出现。例如,2015年该院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实施税务发票犯罪案件,16岁的刘某利用他人身份资料委托会计公司在江阴市注册登记两家公司,后伙同他人以两家公司的名义,从江阴市国税局骗取300份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其中100余份发票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致使国家税款被骗人民币193万余元。 

  方法智能化,违法活动越来越隐蔽。信息化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未成年人利用智能网络技术实施犯罪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一些电信网络犯罪团伙中开始出现未成年人的身影。该院2014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利用智能电信技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数据系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共6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15.6%。在办理的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未成年人充当“黑客”实施犯罪现象尤为突出,其中不乏在校学生。如犯罪嫌疑人童某案发时在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工作,但其从未成年人时期起,即受专门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物质诱惑,利用网络技术大肆入侵网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行为团伙化,组织体系越来越严密。结伙共同作案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以往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均是零散、零时、零星的结伙,在实施完犯罪后团伙即解散。近年来,未成年人之间,或未成年人与部分刚满十八岁的成年人聚合,形成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固定团伙甚至犯罪集团的现象明显增多。除实施犯罪外,团伙成员在日常生活中长期厮混在一起,形成严密的犯罪组织。如2016年该院办理了无锡市首例未成年人犯罪集团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组建帮会“龙兴会”,聚集数十名未成年人、成年人,针对在校学生大肆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此外,该院2014年以来办理的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也有7名未成年人。 

  主体低龄化,矫治形势越来越严峻。少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追究刑事责任前,曾实施过违法行为,只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这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初次违法行为时年龄较小,由于家庭、社会监管能力不足,帮教缺失,很快再次走上犯罪道路。2014年至2017年,该院起诉的422名未成年人中,有26名在刑满释放后年满18周岁前再次犯罪,个别未成年人甚至多次违法犯罪,难以进行矫治。如犯罪嫌疑人刘卿在16周岁前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相关部门将其列为重点帮教对象,但在他刚年满16周岁时,便入户盗窃7万余元、诈骗3万余元。 

  为此,检察机关建议: 

  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形成更强的合力。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导致力量分散无法形成合力。适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整合各职能部门的资源与力量,进一步增强保护未成年人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合力。 

  升级法治教育内容,形成更好的体系。政法机关要积极配合教育、妇联等部门,加大法治宣讲力度,将法治教育、亲职教育纳入日常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范畴。学校要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更新教材内容,在塑造未成年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营造更优的成长环境。切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打击力度,对于办案中发现有教唆、指使、引诱未成年人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依法从严惩处。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净化未成年人就学、就业、生活的环境,让未成年人心无旁骛地学习、安心顺利地就业。 

  探索保护处分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机制。及时梳理游走在犯罪边缘、已走上犯罪道路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情况,探索保护处分制度在矫治上述未成年人中的运用,加大挽救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与方法,开展必要的教育与救助,帮助他们回归正确的人生道路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