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申诉人耿耿于怀的四个问题,检察官公开逐一释法说理
2020-09-02 10:47: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一起非法行医案件中,被害人妻子不服原审裁判,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刑拘到批捕期间,徐某凭啥能回家?”“期间徐某仍在非法行医管不管?”“才判六年半是不是太轻了?”“赔偿太少了怎么办?”

  

  为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4月10日,锡山区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公开听证会,还原事实真相,精准释法说理,助力化解矛盾,提升检察公信力。

  非法行医案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申诉案件承办人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第一时间调阅原案卷宗复核,并与卫生部门联系、至被告人原居住地走访调查,并主动为家庭条件困难的申诉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从法理、情感的角度,就申诉人反映的问题逐条逐项举证释法,对听证员、申诉人及法律援助律师的补充提问逐一作出分析。

  刑拘到批捕期间,徐某凭啥能回家?

  法理: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取保候审不等于“重获自由”,依旧需要等待法律的审判。

  情感:幸福的生活飞来横祸,骤然失去亲人的悲痛无处排解,此时看见罪魁祸首被放回家,心里难免愤愤不平,心情可以理解。

  释法说理:徐某刑拘期满后,证明他构成非法行医罪的鉴定意见还未出来,定罪的关键证据还未到位,为避免不当羁押,可以对徐某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和逮捕都仅是羁押手段,不会影响到最终对其定罪判刑。

  期间徐某仍在非法行医管不管?

  法理:经查明,徐某在出事后无继续对外行医行为。

  情感:不想让受害者继续增加,发现可疑线索立刻反馈,这样的做法值得肯定,但也要尊重事实依据。

  释法说理:经过向附近居民进行调查,无人能证明取保期间有人找徐某看病。申诉人口述的“老乡找徐某看病后搬迁”未找到当事人。法律尊重实证,因此无法判定徐某继续非法行医。

  才判六年半是不是太轻了?

  法理:非法行医罪致人死亡起点刑为十年,但徐某在事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且缴纳赔偿保证金,经综合考虑对其判处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情感:被害人的时间永远停止了,徐某却只用几年光阴来赎罪,无法释怀情有可原,但徐某主观上无致被害人死亡的故意,事后也投案自首,愿意赔偿,都表明其在努力做出弥补。

  释法说理:根据本案情况,非法行医罪的量刑,以十年为底数是合理的。而法律规定自首可减轻处罚,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但不谅解并不会加重处罚。原案认定自首的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附带民事判决的赔偿金额依法有据。

  赔偿太少了怎么办?

  法理:审查逮捕时已教育说服徐某赔偿,但后来双方就金额问题未达成一致,法律规定的民事部分赔偿,司法机关已全部支持。

  情感:被害人离世时正值壮年,家庭收入大幅下滑,对比今后生活带来的损失,所获得的赔偿确实杯水车薪,但逝者已逝,生者如斯,希望能重新振作,规划以后的生活,我们会尽力提供帮助。

  释法说理:原案办理过程中徐某有赔偿意愿,但因被害人家属与其就赔偿金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徐某未能获得被谅解的从轻处罚情节、被害人家属也未能拿到满意的赔偿,被害人家属怨气未消。而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请求法律无法支持,故最终判决结果反而不如调解时可能赔偿得多。

  检察官注意到,申诉人对法律法规并无异议,内心的不平衡和对未来的巨大担忧才是其坚持申诉的根本原因。针对其“因案致贫”的焦点症结,检察官对其进行了长时间的心理抚慰,结合她的现实生活情况,安抚她焦躁不安的情绪,为其梳理日后的生活规划,并主动告知申诉人可以准备相应材料、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积极维护群众权益,助其早日走出阴影。

  经听证人员评议,一致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请求不能成立,检察机关审查结案适当。听证员们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公开听证、示证,以公开听证促进公正处理的做法表示满意。

  申诉人及其亲属对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及答复结果均表示认可,对特意为其聘请援助律师表示满意,对其家庭进行司法救助表示满意。

  检察官提醒:徐某法律意识淡漠,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最终吃了官司。但无论多重的处罚,被害人的生命终究回不来了,老百姓对非法行医抱有侥幸心理才是最可怕的,通过本案的释法说理,希望能向老百姓普及规范就医意识,对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