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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案件精细管理 促业务提质增效
2017-12-22 14:05: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勇于大胆探索创新,有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平稳实施。

  一、抓标准规范,确保司法责任精细落实。贯彻“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办案过程和结果的规范指引。一是统一全市案件流程监控标准。将最高检工作规定要求进行细化,明确对15类案件的流程节点在办案期限、制作文书、案卡填录等方面需要遵守的规范要求。二是统一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分类定性的角度对案件质量进行评判,改变以往评查结果简单罗列问题及叠加打分传统做法,评查率达到12%以上。三是统一全市司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标准。市院先后制定建设指导意见、使用管理规定,明确承办人、案管、技术、行装、法警等具体职责。 

  二、抓基础保障,确保绩效考核精准优质。结合案件管理职责,积极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一是确定上海检察机关案件种类。按照诉讼、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管理等职能,确定14大类126种案件清单,强调实行“案件化”的办理模式。二是强化案件数据统计监管和使用。市院多次召开全市统计工作座谈会研究数据精准化问题,联合业务部门开展数据审核活动。市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正式建立上海检察大数据中心,深度挖掘数据应用,提升决策服务水平。三是案件管理工作与考核对接。制定案件管理工作考评指标,明确流程监控检察官和质量评查检察官必须完成的监管比例。 

  三、抓技术支撑,确保监督管理精确高效。全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具有上海特色的“智慧案管”,确保司法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升级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对需要评查案件进行自动比对和调配,案卡中填录相关内容自动回填到评查报告模板中,评查结果可以按照全市、条线、部门、检察官等多个维度进行可视化统计。二是推进监控考核一体化平台建设。闵行、奉贤区院试点研发检察官司法办案全程监控考核系统,实现对每个案件36项程序性风险、56项权力运行风险、20项实体性质量风险等情况的全面监控。三是不断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从2014年起,实现对全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场所内的讯问、询问、律师接待和阅卷、宣告、听证等的“现场直播”和线上“留痕记录”,其中“12309”检察服务平台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互联网+法制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四、抓人才培育,确保案管队伍精良有力。各级案管部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案管队伍。一是建立专门办案组织。结合《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制定案管部门检察官权力清单,探索建立检察官办案组。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选拔近20名业务骨干成立案管人才库。坚持分类、分层开展条线考核、跟案轮案等短期专题培训等。三是加强案管宣传工作。在“上海检察”“上海案管”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基层院案管人物系列报道、案管业务宣传。(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