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决策部署,主动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形势要求,与时俱进谋划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新监督管理,推进全省案件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应势而谋,厘清工作发展新思路。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部署开展大调研大讨论,广泛征求各方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意见建议,全面查找制约案管工作深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在调研基础上,确立了“以服务为统领,做深做实做强监督,通过严格监管优化提升服务质效”的工作思路,召开全省案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院案管部门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决战决胜新形势,以服务统领工作全局,将管理、监督、参谋寓于服务之中,通过严格管理和监督,优化服务质量和效果,保障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二、聚焦主业,打造案件监督管理新模式。一是更加注重流程监控可视化。树立向前一步工作法,流程监管由“纠错式”向“可视化”转变,形成案管与办案检察官的良性互动。全面梳理历次评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确立监控规则300余条,将重点环节和程序的监控嵌入检察官办案全流程,加强办案规范指引。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事前主动预警,事中及时提醒,做到问题排查到位、预警提醒到位。省院创制10余种工作文书,对本院和下级院存在的办案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程留痕。建立日监控、周汇总、月通报制度,同步寄送下级院检察长,形成上下互动监管格局。二是更加注重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构建省院年中年末查、市级院季度查、基层院随结随查新机制,评查由“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对各地自行评查发现并整改的,省院考核时不予减分;无法整改但原因分析到位,减半扣分;应发现而没有发现的,从严减分,激发各地评查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涉及多个条线的突出共性问题,由案管检察官独立评查,增强评查中立性、客观性。坚持奖优与罚劣相统一,既评精品优质案件,也评质量较差案件,突出问题由市级院深入调查整改,做到见人见案见责任。三是更加注重检察官业绩评价精准化。在加强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基础上,积极探索办案绩效考核由“院对院”到“点对点”转变。省院明确由案管部门负责检察官业绩档案的建设与维护,作为对检察官考核重要依据。
三、夯实根基,激发案管工作新活力。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抓当前、管长远的治本之策,打牢发展根基,厚植发展优势。落实最高检岗位素能标准要求,定期举办岗位练兵、评查实训等,着力培养案管“全科大夫”。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加强制度废改立,修改完善办案流程图。大力推进司法场所规范建设。部署研发以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绩档案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平台,着力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加强对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在全省部署开展案管工作“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围绕统筹推进司法规范化、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司法为民,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构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