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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成功督促环保部门移送一起涉嫌污染环境案犯罪线索
2018-02-09 11:20:00  来源:

  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惩治破坏环境犯罪力度,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密切与公安机关、环境保护等部门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起污染环境案。21日,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惠山区环境保护局回函,已将案件移送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立案。

  130日,惠山区环境保护局发现位于惠山区玉祁街道的一公司车间内存在利用渗坑违法排放危险废物,后经调查发现,系犯罪嫌疑人石某等人自20166月以来,在未通过环评的情况下,组织他人采用来料加工的方式,对不锈钢制品进行电解及酸洗工艺处理,后将清洗后的污水排放至该厂南侧水池内,但是该废水收集池无有效防渗防腐功能,导致生产废水渗排到外部。接到通报后,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立即派出员额检察官介入调查,对现场检查勘验、污染物提取、鉴定及危害程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后经环保部门初步取样监测,该车间的渗排水总磷超标15.1倍、总铬超标18倍、总铜超标4.8倍、总锌超标1.3倍。依据该结果,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石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即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于131日向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该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21日,惠山区环境保护局来函称该案已移送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