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梁溪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一起涉嫌遗弃罪而公安机关未予以立案的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这也是全省检察机关未检条线今年以来的首例立案监督。
现初步查明:2018年9月10日凌晨5时许,一名环卫工人在辖区北大街街道五里新村路边发现一纸箱内传出婴儿啼哭声,随即报警求助。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纸箱内有一名女婴,旁边袋子里放有奶粉、奶瓶、衣服、玩具等物品,但未留下任何有关女婴身份及其家人的信息。经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女婴出生约一个多月,手脚有轻微畸形,听诊心脏有杂音,超声检查发现其肺动脉瓣狭窄、肺动脉轻度返流。该检察院通过媒体报道获悉该情况后,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派员前往公安机关了解相关情况。该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女婴的监护人遗弃不具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行为涉嫌遗弃罪。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的情况,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8年9月14日,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在收到该检察院发出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于当日主动立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该检察院将持续跟踪,同步引导侦查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