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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检察机关依法对周岐峰等1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提起公诉
2018-10-26 14:38:00  来源:

  近日,由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岐峰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3月以来,被告人周岐峰(男,43岁,江苏江阴人)纠集郎文中(男,43岁,江苏常州人)、孙华明(男,28岁,江苏常州人)、胡波(男,33岁,江苏东海人)、王交通(男,33岁,江苏邳州人)、杨杨(男,30岁,江苏邳州人)、王光辉(男,34岁,江苏邳州人)、徐月亮(男,32岁,江苏东海人)、张德彪(男,31岁,河南濮阳人)、李正伟(男,48岁,江阴人)、张会南(男,32岁,江苏邳州人)等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以赌博相关犯罪为主要敛财方式,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次生犯罪为主要手段,形成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间,周岐峰与他人合开赌场100余场,安排组织成员至他人赌局放水钱60余场,合计获利人民币70余万元,以诈赌方式骗取他人财物27万余元;为解决赌场纠纷、追讨赌债等,纠集组织成员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活动16起,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