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邓飞、王天军、陶青松三人非法采矿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邓飞、王天军、陶青松连带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215389.21元、连带承担环境修复费用360847.74元。此案系无锡市首例针对非法采矿案件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是宜兴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借助区块链和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取证的案件。
经审查查明,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5月12日,邓飞(男,46岁,宜兴人)、王天军(男,46岁,宜兴人)、陶青松(男,45岁,宜兴人)在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经事先共谋,至宜兴市西渚镇篁里村石门组附近违法采挖石矿。三人共计非法开采矿石体积2216.41立方米、矿石量5851.33吨,价值人民币215389.21元。三人违法开采行为造成开采区域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受到破坏,修复经费预算为360847.74元。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该案中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自然资源,三人违法开采矿石,破坏了地质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遂启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在对该案犯罪事实、证据及危害结果进行全面审查后,该检察院借助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固证,发现该案难点在于确定矿区原始面积以及非法采用前后对比情况。为此,该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赶赴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其以区块链和卫星遥感技术对涉案矿区监测取证。在确定矿区坐标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调取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涉案矿区在4个不同时间节点上的8张卫星遥感影像图,图像动态呈现了矿区受损过程。区块链在遥感影像数据产生时即对数据真实性进行认证,并为举证数据的真实性提供保障。区块链和卫星遥感技术的结合,有效解决案件取证难题,为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这是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借助区块链和卫星遥感技术对环境资源类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的有益尝试,以后将以该案为契机,结合宜兴宜南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山林茂盛的现状,运用该技术,监测指定区域内矿区、林地面积变小、耕地用途变更、水域被填埋或者污染等侵害公益的情况,优化公益诉讼工作的方法路径,使公益诉讼履职更现代、更有力、更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