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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少年拳伤同学
2017-02-22 10:03:00  来源:

  这是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故意伤害案。同为未成年人,小林17岁,身高1米9,体格健壮,小军小1岁,却比小林矮了两个头。“校园暴力”?我顿时警惕起来。

  我翻阅案卷,原来,小林和小军同为某体校散打专业同学。小林练散打5年,专业成绩数一数二,被选为代理教练;小军虽年龄相仿,却刚进校练习不久。 

  2015年8月15日,小林按教练吩咐带小学员训练,做游戏热身。上午10点宣布整队时,小军与另一队员未及时赶到。小林说,谁不服从管理,就要上擂台来对抗。 

  小军执意不肯上台,先坚持穿护具,又要借手机给家人打电话。小林认为小军故意在小学员面前给自己难堪,极为恼火,走下擂台对小军使出散打基本组合“前摆、后直、前中鞭”,两脚分别踢小军左腿、左腹,又一拳击至小军头部使其左脸渗血,并说“我是教练,你就得听我的!” 

  课后,小军觉得腹痛不止,送医院检查,脏器严重受伤,只好手术摘除了脾脏。后小林得知,因小军身材瘦小,家人才特意送他到体校锻炼,怕他吃亏,叮嘱若实战训练须电话征得家人同意,而小林以为小军不肯上台是不给自己面子,冲动之下顾不得两人之间10公斤级的差距,两脚一拳便将对方打成重伤。知道真相后小林懊悔不已,守在小军手术室门口等候,后被随即赶来的警察带走。 

  看完案情,我心情沉重,两个花季少年,一个被打成重伤,一个则将为一时的冲动付出应有的代价。血气方刚的小林还有一年就毕业,难道就这样断送这个年轻人的前途? 

  我传唤小林到院讯问,发现他虽话不多,但也非我想象的一身戾气,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后悔。 

  我委托司法所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到小林父母从外地来锡做小生意,家庭并不富裕,对他们来说,运动成绩优秀的小林是他们所有的希望。事后,他们非常配合司法机关,并多次上门看望受伤的小军,除支付全部5万元医药费外,还倾囊赔偿38万元,也得到了小军一家的谅解。 

  鉴于此,我建议对小林附条件不起诉,同时进行犯罪记录封存,让小林在新的训练单位轻装上阵,正常训练,但要求他定期抄写《武德训》,每两月写一篇思想汇报上交。 

  “‘以武强身,以德养性’,是《武德训》里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教练常说,练散打要有好胜心,但更要能忍耐。今后我定会修身养性,做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习武人。”2016年9月,小林顺利升入省队训练。 

  最近,我翻着他寄来的思想汇报,心里很欣慰:惩戒并不是目的,化解宿怨,正向引导,才是“校园暴力”的“终结者”。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