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锡山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环保、水利等三部门联合发力,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守护辖区水域生态安全。
《意见》规定,检察、公安、环保和水利四家单位应加强协作,建立衔接配合长效机制,在检察院民行科设立协作联络办公室,由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建立污染水域案件移送和联动查处机制,对污染环境、破坏水生态环境、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提起公益诉讼。建立水域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及案件双向咨询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建立水域环境职务犯罪预防及查办互动工作机制,检察院利用检察建议、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等形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多维宣传机制,培养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