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偶然遇到徐某,看见我,她原本疲惫的脸忽然露出笑容。她是一宗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我主持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今天看到她笑容满面,顿然生出些许成就感。
那是一个拖了很久都没有达成协议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驾车,与朱某驾驶的小汽车(徐某乘坐车内)相撞,致朱某、徐某二人受伤。经过警方多次调解,双方都因赔偿数额不一致而谈崩。
先做刑事调解吧,领导说。可我还从未做过刑事调解,经验不足,担心把双方喊来,大家一见面会激化矛盾。之前某个交通肇事案件在法院开庭时,被害人家属组织村民大闹法庭、围堵法官的场面至今记忆犹新。
真的要做调解吗?调解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作为检察官,我们只要依法告知被害人相关权利义务即可。可是就这样放弃,将案件事实审查清楚后直接移送法院吗?
我想起自己之前做律师的时候,接手过离婚诉讼,本可以耍点小聪明,让客户更加坚定离婚的信念,但是我没有,最后双方和好了,我一分钱代理费都没赚到。
接手过追逃劳务费的纠纷,看到客户是一群刚毕业的大学生,我自己贴路费一头热地去跟对方单位谈判,双方和解了,案件没有进入诉讼程序,最后的结局是大学生们请我吃了顿饭。
这样的事情做了好多后,长辈们终于都受不了我这么老干赔钱的事,一致要求我去参加公务员考试。我也真如他们所愿考进了检察机关,并在短短几年里跑遍了主要部门。
现在,有了固定工资再也不用为收入发愁的我,难道就这样就案办案、案结事了吗?
当然不能。我在电话里告知被害人朱某、徐某准备做刑事调解的时候,没想到两人都非常有礼貌,对我无比尊重。我又找犯罪嫌疑人刘某过来做笔录,他看上去老实巴交,认罪悔罪态度很好,之前也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我特意问了事故处理情况。刘某表示尽管之前几次都没有谈拢,但他仍然有强烈的赔偿意愿,想要将事故处理好。综合两方来看,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他们言语中流露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就像是将这个事交托给你,相信你会为他们做主,相信你出于公心。
想到这里,我决定迈出人生中的第一步,尝试着做调解。
一切都从零开始。第一步,学习制作调解笔录。调解笔录从没做过,我专门找法院的朋友要了他们的调解笔录模板。我想,不管调解是否成功,调解笔录得学会制作,而且要做得合法,经得起庭审的质证,做得周全,防止日后再因此事出现纠纷。
第二步,学习相关民法学知识。作为普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害人的哪些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哪些请求是无理的,是漫天要价,我要做到心里有数。为此,我查阅了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还专门电话咨询了隔壁法院专办道交案件的刘法官。
终于到了调解的日子。双方都准时到达,显示出都有调解的诚意。被害人朱某、徐某说话温文尔雅,举止得体。
调解前,为了让被害人朱某、徐某安心,我先跟他们谈话,告知如果今天没有调解成功,他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到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然后,我仔细听了他们的赔偿要求,结合法律规定给他们作了详细解释和分析,同时询问了案发时的碰撞情况。为了让他们进一步打开心结,我告诉他们,即使今天调解成功,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刑事违法行为还是要被追究的。接着,我跟犯罪嫌疑人刘某谈话,告诉他要积极处理事故,这也是一个酌定量刑情节。
调解开始,刘某先站起来,诚恳地向被害人道歉,说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造成对方的人身伤害,他愿意对事故后果负责。调解之初都很顺利,然而,谈着谈着,双方又谈不拢了。气氛有点紧张,我适时说了一句:“如果今天谈不拢,你们可以去起诉,但是其间要花费很多时间,还要向公司请假,会增加很多麻烦。”于是,双方又各退了一步。
几小时后,双方终于谈成,刘某当场给付全额赔偿费,被害人朱某、徐某则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我赶紧制作调解笔录。
不久后,案件提起公诉,很快我拿到了判决书,翻开,上面赫然写着:经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刘某赔偿……,朱某、徐某对被告人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对刘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那一刻,我很欣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徐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