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同志,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和小雯(化名)春节前已经领证结婚了。现在疫情期间,不能亲自上门给您送喜糖……”
近日,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于颖接到了被不起诉人刘某的一通“报喜”电话。电话中,刘某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深表感谢,表示是检察机关挽救了他和小雯的人生。
“看到小两口好好的,
我们的心里也暖暖的。”
于颖说。
事情要从一桩故意伤害案件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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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和小雯是一对恋人,于2016年确定恋爱关系并在无锡同居生活。2019年7月24日凌晨,二人因生活琐事在房间发生争吵,后吵架升级,互扔手边物品。争斗中,刘某持菜刀砸向小雯,砸中小雯的右脚部致其右踝部、右足跟受伤,后刘某打120电话陪小雯救治。经鉴定,小雯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侦查机关认定,刘某的行为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构成故意伤害罪。2019年8月9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新吴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故意伤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于这种因情感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检察机关不能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应该综合考量“法”“理”“情”在案件中的运用,变“推一把”为“拉一把”,释放法律的善意和温度,引导公民遵纪守法理性平和解决纠纷,以正能量回馈社会。
为此,检察官在提审刘某时,向他阐明轻伤害案件认罪赔偿可以宽大处理的刑事政策,并邀请值班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刘某对自己冲动行为造成的伤害后果懊恼不已,希望可以通过承办检察官及本人家属向小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挽回二人感情。“但案发后小雯一直拒绝与刘某一方接触,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于颖介绍说。
随后,检察官多次联系刘某家属、被害人小雯,主动听取她对刘某的处理意见并做思想工作。经过努力,小雯表示她也是因为一时气愤才不想和刘某家属见面,她愿意接受赔偿,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检察机关遂依法对刘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19年10月10日,案件再次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了解到,刘某被取保候审后已吸取教训,悉心照顾小雯,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双方感情进一步升温。小雯表示等案件处理结束后愿意与刘某领证结婚,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宽大处理。综合法理人情,检察官决定给予刘某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两个年轻人的生活重回正轨。2019年11月7日,新吴区检察院对刘某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段人生,促成一个家庭。检察官作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这样的不起诉案件,我们愿意多看到一些。”听闻此案的办理后,江苏省人大代表袁彩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