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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惠山区检察院联合惠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行政公益诉讼判决后的执行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2019-05-13 15:06: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惠山区检察院

  2019年5月8日,惠山区检察院联合惠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惠山城管局)对无锡明鑫金属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鑫公司)违法建筑拆除后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勘查。

  2013年6月,明鑫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洛社配套区兴业路2-1号南侧建设两跨单层车间。该检察院于2017年9月12日向惠山城管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但惠山城管局未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2017年11月13日,该检察院向滨湖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惠山城管局履行法定职责,对明鑫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建筑依法强制拆除。2018年12月19日,滨湖区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对该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依法履行职责,对明鑫公司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判决生效后,承办人积极开展诉讼外工作,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善意沟通,召集工作协调会,取得职能部门的理解,消除对公益诉讼的担忧和抵制情绪,引导当事人积极履行诉讼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劝导其对违法建设的拆除予以配合。2019年3月11日上午,惠山区城管局正式组织启动全面拆除工作,并邀请该检察院承办人至拆除现场监督。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监督生效判决的落实情况,2019年5月8日下午,该检察院联合惠山城管局对拆除明鑫公司的违法建筑进行实地勘查。勘查过程中,该检察院承办人实地调查取证,并向洛社配套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详细询问现场拆除情况及工作进展、安全生产等问题。经现场核实,涉案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完毕,未发生安全事故,受损社会公益已得到有效保护,该检察院行使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