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对无锡首例“P2P”网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主犯陈金锚及管理人员叶锋、李仲飞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金锚(男,35岁,浙江瑞安人)、叶锋(男,35岁,浙江瑞安人)、李仲飞(男,36岁,广东清新人)等人伙同林友东、叶琼(均已判刑)自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设立江苏恒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恒融财富网络平台”,分别通过线上网络贷款门户网站和线下 “投资豪车”用于他人资产包装,以保障高额收益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1.39亿元,共涉及投资人810余人,造成损失约人民币9000万元。
该案于2014年案发,系无锡市首例“P2P”网贷集资案,主犯陈金锚、管理人员叶锋等人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一直潜逃在外,原在案人员已被判刑。多年来,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密切跟踪该案进展,督促公安机关加大抓捕和追赃力度。截至目前,该案涉案人员已全部到案,追回赃款、涉案房产及车辆等2000余万元。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