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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获赠锦旗
2018-04-18 10:57:00  来源:

  331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受伤的刑事被害人史某、李某夫妇进行国家司法救助。416日,史某专程到宜兴师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致谢。

  201412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S240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41.25公里处时(宜兴市官林镇义庄村路段),撞到行人史某和李某夫妇,致李某重伤二级、史某轻伤一级。事发后经勘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仅拿出了29000元,后因无钱赔偿而潜逃,现已抓获并逮捕。期间,被害人自行支付医药费20余万元,而被害人李某还需要第二次手术,夫妇俩人都在宜兴市官林镇务农,无固定收入,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使这个本来就十分困难的家庭如雪上加霜。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在了解被害人史某、李某夫妇的困境和急需经济资助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发放救助金15000元。同时,为顺利开展救助工作,宜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该救助案件,帮助解决救助过程出现的问题,依法维护被救助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的雪中送炭和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的做法让史某、李某夫妇十分感激,表示今后要鼓足勇气,战胜困难,顽强地面对生活。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