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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2017-10-30 15:46:00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1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要求。对此,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做好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下发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俞波涛检察长召集分管检察长、刑事执行检察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针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措施。4月26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初步审议意见,进一步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大家一致认为,《审议意见》既充分肯定了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成效,客观指出了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深化思想认识、突出监督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对于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扎实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努力为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服刑罪犯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监督重点,着力提升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质效 

  牢牢把握监督职能定位,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一)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化集中清理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活动,对尚未执行到位的罪犯继续逐案逐人清理,督促法院加快暂予监外执行审查进度,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逃力度,督促看守所和监狱依法收押、收监,目前清理工作已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监督裁判文书送达不及时、送押难、投监难等问题,防止和纠正交付执行违法行为。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工作组织不及时、诊断结论认识不统一导致刑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检察院与法院、市公安局、监狱等单位加强沟通,推动组织诊断工作规范、及时开展。 

  (二)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坚持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加大对计分考核、行政奖励、疾病诊断等活动的监督力度,切实防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环节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发生。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公示、评审、复核、庭审等环节的监督,坚决维护刑罚变更环节程序公正。坚持逐案审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加强对“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坚决防范“以权赎身”“提钱出狱”。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积极与市中级法院、监狱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新司法解释有效贯彻施行。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1093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审查,派员出席庭审、听证126件,其中监督纠正“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10件。 

  (三)加强对财产刑执行活动的监督。坚持把财产刑执行监督作为刑事执行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工作,努力破解执行监督难题。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在2016年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基础上,从今年4月开始,再次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继续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底数,持续监督纠正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共提出监督财产刑执行书面检察建议4件。 

  (四)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监督对于保障刑罚正确执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规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情形9件,对13名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不当监外执行的罪犯督促收监执行。为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社区矫正秩序安全稳定,提高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水平,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方案,通过自查、复查、抽查三个阶段,采取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查看社区矫正中心工作情况、检查执法管理工作档案及台账、信息系统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司法所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检察,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脱逃。 

  三、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推动刑罚执行监督长远发展 

  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充分整合司法资源,共同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一)积极推进与监狱、看守所、司法行政机关监管信息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市检察院向市政法委专题书面报告,提出推进全市政法各单位及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的建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谢晓军同志高度重视,指示市委政法委部署推进。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多次与市公安局、江苏省无锡监狱等单位联系,协调全市监管数据信息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问题,就软件需求、硬件配备、技术标准等方面多次协商,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力争于年底前在市检察院初步建成全市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库并投入使用。 

  (二)大力推行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落实省院部署,主动争取监管场所、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配合,在两级院推行使用刑事执行检察智能辅助平台,着力解决刑事执行监督基础信息来源渠道不畅、人工审查效率不高、网上办案填录信息量大的问题,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将减刑假释提请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等19类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为案件办理,实现工作方式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的转变,体现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司法办案属性。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案件已经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承办、网上审批和网上查询、分析、统计、考评。 

  (三)部署开展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网络安全升级改造。发挥科技对刑罚执行监督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各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实现对刑罚执行活动的即时动态监督。为确保上级检察机关及时掌握刑罚执行监督信息,实现政法数据安全传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必须配置加密机进行链路加密”的要求,市检察院与财政部门、监管场所加强沟通、争取支持,积极开展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建设,以及主干网络远程终端群建设,做好物理环境、终端、网络、电磁泄露防护和线路加密等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刑罚执行监督能力水平 

  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新要求,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刑罚执行监督队伍。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狠抓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监督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着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把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培养刑罚执行检察岗位能手、专门人才和业务专家。针对刑罚执行监督人员力量不足、人员老化等问题,科学合理搭配派驻检察室人员力量,充分内部挖潜。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配足配强员额检察官,实施“职业导师”一帮一传帮带等活动,努力解决少数干警办案经验相对匮乏的问题。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加强对新增监督职责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干警发现、监督、纠正、查处刑罚执行中违法犯罪的能力。 

  三是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落实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工作的意见》,强化执行刑罚变更执行、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等重点环节的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全部纳入案件统一管理系统实时监管,确保依法监督、程序严密、规范严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规范化检察室创建工作,强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检务保障,健全落实工作制度,江阴市检察院派驻江阴看守所检察室首次申报了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继续严格落实《审议意见》,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9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