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志,今天是你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日,也是你的生日,我们为你举办成人礼……”11月17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宣告室内,一场特殊的18岁成人礼拉开帷幕。
刚满18岁的小志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家中贫困,案件发生后,小志的父母多方奔走举债,为小志凑够了赔偿金,最终取得了受害人家庭的谅解。考虑到小志是未成年人,初犯且认罪态度好,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该院对小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为了让小志更深刻地认识到犯错的代价并感恩父母的付出,承办检察官选择举办18岁成人礼,助力小志真正“成长”。
“希望你在将来能够做一名对家庭有贡献、对父母有交待、对家庭有担当的好青年,吸取以前的教训,在这个人生的节点上懂得成人的意义。”在成人礼仪式上,小志收到了来自承办检察官的寄语和生日礼物。这份礼物,就是一段父母为小志奔走辛劳的视频。收到礼物并观看后的小志泪流不止,当场向父母认错并表达了对父母的感恩,表示自己将来一定会做一个遵纪守法有责任心的上进青年。
“通过这样饱含温情的方式,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来自家庭、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认识到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以后不再触碰法律的底线。”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人蒋亚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