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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发布】12万生态赔偿金到账了
2017-12-19 13:47: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检察官,12万元生态环境赔偿金全部到账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设备也能马上到位并投入使用。”近日,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彭德文接到某街道办事处的来电,得知这起历时两年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终于尘埃落定,不禁松了一口气。

  2014年6月,无锡某公司为应对上级环保检查,明知非法倾倒工业有毒物质会污染环境,仍铤而走险,联系无处理资质的被告人周某某等人,多次将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渣一夜之间倾倒入河道,造成附近土壤及水域污染。2016年3月10日,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公司及周某某分别以污染环境罪受到刑事处罚。  

  人虽然被判了刑,但是给环境造成的损害谁来负责?案发后,环保部门采取的防污染应急处置,产生的59万余元应急处置费又如何追回?  

  鉴于此,2015年年底,中华环保联合会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因该案涉及侵害环境公共利益,为保护生态环境,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该环保组织提起诉讼。随后,该院干警多次查看现场,指导环保部门固定证据,就专业问题咨询了相关部门意见,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同意承担处置费用、检测费、律师费等70余万元,并自愿支付12万元生态环境赔偿金,用于当地生态环境修复及保护,发挥生态补偿金的应有之义。  

  与一般案件不同,环境违法案件往往伴随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如何恢复破坏环境成为法律制裁犯罪后亟待解决的问题。检察官介绍:“仅仅‘一罚了之’是远远不够的,打击只是治标之策,最根本的还是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该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探索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助力生态环境保护,获得群众一致“点赞”。 (来源:江苏法制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