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等抗疫防护用品需求暴增。不法分子利用大众急于购买的心理或捐赠支援疫区的爱心,花样频出实施网络诈骗。今年以来,无锡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口罩诈骗案17件18人,涉案金额400余万元。此类口罩骗局不仅严重侵害群众经济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社会危害大,需多方协作、联合整治、全面打击。
一是“钓鱼式”骗取信任,被害人防不胜防掉入陷阱。不法分子利用社交软件广撒网式发布虚假销售信息,当被害人询价购买后,犯罪嫌疑人多以“口罩现货不多、货源紧张”为借口,建议受害人分批先行少量购买现货救急,受害人付款后即时发货,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再建议受害人大量下单排队等待工厂生产出货,等受害人全款转账支付后,直接拉黑受害人。如梁溪区院办理的马超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在通过发送口罩图片、证书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下单付款后,又采用快递少量劣质口罩或发送虚假物流单号的“钓鱼”模式,进一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继而骗得后续大量订单。再如江阴市院办理的王壮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在了解到被害人采购口罩需求后,与之取得联系,先后以2.6元/只出售100个口罩、提供口罩样品验货、收款后未发货及时退还本金及赔偿金等形式陆续取得被害人信任,在被害人彻底放弃戒备心的情况下,骗得被害人2万余元。
二是“赚差价”随意转发,中间商沦为嫌疑人“帮凶”。因口罩市场供不应求,一些人以此为商机,对货源真实性不加辨别求证,将嫌疑人发布的虚假口罩销售信息在加价后随意转发至其他多个网络平台进行售卖,进而赚取中间差价,有的中间商层级众多,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面不断扩大。如宜兴市院提前介入的王伟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隔了12个中间商,中间商对真实货源情况并不知情,通过层层加价在个人微信群、朋友圈内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吸引众多买家,中间商收集订单后向王伟订货预付货款100余万元,被害人数量及是否存在其他支线中间商均无法确定。
三是“直播式”渲染情绪,转走货款追赃挽损难。在超市、药店、网点频频断货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直播平台大肆渲染疫情形势的严峻程度,进一步加剧群众的恐慌情绪,借机发布买卖口罩的虚假销售信息,骗得受害人直接转账付款订货。此类交易方式绕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在不能保证交易完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失去资金控制权,很难追回受损资金。如滨湖区院提前介入的胡丹丹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在直播平台谎称自己能够从厂家联系到低价口罩并承诺2至3日内发货,骗取多名受害者直接转账的口罩货款共计200余万元,后将上述钱款用于个人赌博挥霍。又如宜兴市院提前介入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害人为了向疫区捐赠防护物资,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购买大量口罩并提前支付6.1万元的货款,后货款全部被嫌疑人转移。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强网购预警,提醒群众理智消费。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等机关组织,应充分发挥预警提醒作用,告知广大市民不轻信网络、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的口罩等涉疫防护用品相关广告,要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并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科学理性消费。二是加大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结合实际办案,借助新媒体、网络平台等加大对涉疫防护用品诈骗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强化释法说理。提醒市民医用口罩作为医疗用品,销售渠道严格,并非想卖就卖,要警惕网络上号称所售口罩为医用口罩的不法分子。教育群众、微商等不要抱有投机心理,违法倒卖“三无”口罩、哄抬价格,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时对意图通过疫情牟取个人利益的不法分子予以警示。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在具有影响力的政府官方微信或网络平台上设置举报投诉入口,确保市民在被骗取钱财或看到虚假销售防疫产品信息时能快速反映情况,及时挽损,形成全民共同打击涉疫物资诈骗犯罪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政策扶持,扩大口罩生产产能。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托我省是口罩生产主要材料喷熔布生产大省优势,通过财政补贴、出台政策扶持等,挖掘一批现有医疗企业,转产扩产新增一批口罩生产潜质企业,整合资源新建一批口罩企业,全面推动企业扩产口罩等防疫物资,全面释放口罩产能,大力缓解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