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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数据公开】私家汽车变身“流动毒车” 亟待相关部门发挥联动优势堵塞生存空间
2020-03-20 16:27: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2018年以来,无锡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容留他人在车内吸毒案件36件36人,办案发现较多吸毒人员从家中、酒店、歌厅等传统吸毒地点转移到私家车内容留吸毒,逃避打击,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贪小利,黑车司机成“帮凶”。随着群众安全意识的提高和私家车的普及,黑车行业受到了较大冲击。为求生存,部分黑车司机转而把吸毒者作为“优质客户”,通过赚取高额的乘车费用,维持稳定的收入。而吸毒者认为,相比在酒店等场所,在黑车内吸食毒品花费更少,且由于黑车是违法运营,不担心黑车司机会向有关部门举报,因此更加安全。双方各取所需,建立较为固定的合作关系。如江阴市院办理的梅洪良容留他人吸毒案中,梅洪良是黑车司机,徐玉良和徐玉和是其固定乘客,每次徐玉良和徐玉和乘坐梅洪良的黑车,都会多付其几十元车费。因“高额”乘车费用,梅洪良不仅载两人购买毒品,还允许他们返程时在车内吸食。

  二、隐患大,吸毒者又当驾驶员。当前,“危险驾驶”主要打击醉酒驾驶行为,“毒驾”尚未纳入刑事犯罪打击范畴。吸毒人员为了方便买后即食,经常将吸毒工具带到车上,并在购买毒品返程途中与“毒友”轮流开车交替吸毒,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上述办理的36件在车内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被告人既容留“毒友”在车内吸毒,又自己参与吸毒的有32人,占比高达88%以上。如江阴市院办理的赵炫容留他人吸毒案中,赵炫和程雄合资赴苏州购买毒品后,为马上吸食,两人在返程途中轮换开车,利用事先在车内准备好的冰壶,交替吸食毒品,置危险于不顾。虽未发生交通肇事案件,但存有很大交通安全隐患。

  三、查获难,乡镇路段易成停靠点。与在住所、宾馆等场所吸毒相比,在私家车内吸毒不仅吸食隐蔽、方便,而且可以观察周边情况,随时变换吸毒地点,不容易被人发觉,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和机动性。乡镇地区尤其是村与村之间,偏僻路段多,田间地头等地没有照明或照明较弱,在车内吸毒很难被发现,成为吸毒人员的首选区域。在上述36件车内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将车子停靠在乡镇地区路段吸食的多达25件,而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的案件仅有2件。如宜兴市院办理的程军容留他人吸毒案中,程军多次将私家车开至徐舍镇长兴路长圩东桥东面路边、长福路18号振华混凝土厂门口、104国道清水村对面的一个垃圾站等人少偏僻处,在车内与其他3人在车内轮流吸食冰毒,均未被发现,后被线人举报后才案发。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强毒源打击。司法机关要把容留他人吸毒与贩卖毒品等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丰富侦查手段,注重在办案中深挖毒源线索,从而加大对制毒、贩毒、运毒的打击力度,确保高压打击态势。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协作执法机制,通过在乡镇地区设立联合执法点,摸排黑车主要揽生意停靠点,及时将被查处的黑车进行曝光。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健全群众举报机制,畅通线上和线下双重举报渠道,简化举报流程,确保举报操作便捷化。同时实施有奖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予以一次性奖励,提高群众参与举报工作的积极性。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坚持谁办案谁负责,依托以案释法,大力向社会公众宣传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毒驾的危害,并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村社区和公益组织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阵地,提高受众覆盖面,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