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驻宜兴监狱检察室依法出庭监督14名“三类犯”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
2018-01-30 16:38:00  来源:

  124日,驻宜兴监狱检察室依法出庭监督无锡市人民中级法院远程开庭审理的14件“三类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减刑、假释案件。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按照法定程序告知罪犯庭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核实罪犯的基本信息。提请机关宜兴监狱当庭宣读罪犯减刑、假释建议书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随后,合议庭通过讯问罪犯、审查证据材料、听取罪犯自我陈述等方式,严格审查案件各项实体条件。最后,驻监检察室就当天庭审情况,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发表出庭监督意见,并当庭对一名因不积极履行财产刑、庭上刻意隐瞒自己财产状况,庭审态度不端正、回答问题不老实的罪犯,提出不予减刑的法律监督意见。  

  整个远程开庭过程顺利,音视频传输清晰,证据展示、笔录传送等环节运行顺畅。庭审结束后,驻监检察室向监狱方提出口头检察建议:在下一次庭审时,应邀请更多的假释罪犯所在的当地司法机关出席法庭,当庭发表社区矫正环境评估意见。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