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被罪犯冒用身份的刑事申诉案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018-05-10 13:28:00  来源:

 2018412日,李某某至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上访反映,其被舅舅高某某冒名顶替身份,于2003年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请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纠正,恢复其名誉。

  滨湖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该申诉,迅速启动立案复查程序,并成立了专案调查组,远赴河南省方城县、叶县、广东省广州市等地,在一周之内走访了涉案人员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村委等单位,向十余名证人调查核实原案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情况,并委托公安机关进行指纹鉴定,最终查明原案认定的被告人李某某、顾六某的身份均有错误。  

  经复查,原审被告人李某某、顾六某盗窃一案,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200312月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顾六某有期徒刑一年。原审判决书认定的被告人李某某的真实身份应为高某某,原审判决书认定的被告人顾六某,由于身份证换代,在公安户籍系统无法查询到顾六某身份信息,其真实身份应为顾某某。  

  201857日,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