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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检察院一起案件入选2018-2019年度江苏省“以案释法”好案例!
2019-12-12 15:22: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锡山区检察院

  由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2018年-2019年度江苏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于近日落下帷幕。

  锡山区检察院《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被评为2018-2019年度江苏省“以案释法”好案例

  案情回放

  2018年2月,被告人杨某携孙子乘坐公共汽车。行驶中杨某发现其丈夫没有上车,遂要求司机返回站台,遭到司机拒绝后,杨某为迫使车辆停下,拉拽车辆方向盘及变速杆,司机见状立即刹停车辆并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案件发生后迅速被各大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关注。锡山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充分进行释法说理,给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维护公共安全普法课。

  本案中检察官履职看点有哪些?检察办案“三步曲”:

  一是依法严惩

  近年来,涉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案件让人民群众对于公共交通安全的关注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被告人漠视生命的行为影响十分恶劣,本案在被告人符合两项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建议判处被告人实刑,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最终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充分发挥了震慑、教育作用,用法律威严保障公共交通安全价值导向。

  二是以案释法

  本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庭审时邀请人大代表及媒体记者旁听,并当庭播放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金句频出,得到旁听人员高度赞扬,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庭后,人大代表均表示回去将传达本案教育意义。多家媒体包括电视台、报社及自媒体对本案进行报道,对倡导人民群众增强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起到了引领、教育作用。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说了哪些金句?

  三是综合治理

  本案办理过程中,案件承办人查阅相关资料、调查走访后向无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多项检察建议。

  同时,制作文明乘车安全出行漫画宣传小视频,向负责公交车移动电视内容输出的无锡广电集团发送检察建议,在全市公交移动电视进行播出,营造市民文明乘车共同守护出行安全的社会氛围。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