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书
锡惠检诉量建〔2019〕261号
被告人邵某涉嫌非法拘禁、强奸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邵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八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其具有以下量刑情节:
1.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无
2.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无
3.酌定从重处罚情节:认罪态度差
4.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无
5.其他:无
故根据规定,建议以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邵某在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之间量刑,建议以强奸罪对被告人邵某在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之间量刑,建议数罪并罚对被告人邵某在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年之间量刑。
此致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凌云
2019年8月16日